记者:广东省运会的假球事件若证据确凿 则涉嫌违法犯罪

08月08日讯《足球》报记者陈永发文谈到了他对广东省运会U15比赛疑似假球事件的看法。

陈永表示:“此次省运会的比赛,足协能够做的事情其实有限,比如,他们可能没有权力取消比赛结果,取消冠亚军,但他们理论上可以认定消极比赛,对相关人员(如果是中国足协注册的从业者)除以禁赛等处罚。在这个基础上,组委会就可以做出取消成绩或者冠军之类的处罚了。

证据如果确凿的话,可能就涉嫌违法犯罪了。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其实仍旧可以进行处罚。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

第四节违背公平竞赛精神的行为

第七十三条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

比赛的过程及结果出现消极比赛、默契球或利用比赛进行赌博等严重违背体育道德,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经纪律委员会认定,给予下列处罚:

(一)取消比赛结果。

其他处罚。

前款各项处罚可以独立或合并使用。

有赌博行为的,中国足球协会将提交有关机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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