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26日,中冠联赛,黎兵带领的广州影豹8-0大胜马明宇旗下的成都宇晖仁德,足球报发文讲述了两人1995年南下广州的往事。
\n\n足球报介绍,1995年,时任广东宏远老总的岳永荣找到陈亦明,邀请他担任球队主教练。陈亦明答应了,但他表示,允许自己买人,他盯上了5个人,首当其冲的就是“兵马”。
\n几番权衡,马明宇决定南下,“选择宏远,一是对我的足球事业有益,还有一个就是待遇,这是十分重要的”。按照当时的转会细则,马明宇的转会费应该是30万,但全兴不干,几次协商,最终,定下的是42万;至于马明宇的个人待遇,月薪不少于4500+4个广东户口+一套房。
\n随后,陈亦明又找到了黎兵,在北京,陈亦明见到了他,谈了自己能给的待遇。黎兵说自己想走,而且,太阳神也找过他。陈亦明开出的条件,黎兵能接受,唯一的问题,在于他想要一套房,这个,太阳神给不了,但陈亦明答应了,接下来,就是和辽足谈。
\n黎兵是1994年的足球先生,辽足自然不想轻易放人,开价100万!陈亦明有点为难,但也不想放弃,在他看来,只要出价,就有得谈。“在沈阳,我和他们喝了两天的酒,然后,把价钱砍到62万,拿下了。”陈亦明回忆说,62万,在当时已经很吓人了。
\n多年以后,中国球员身价疯涨,“如果黎兵放在现在的转会市场,至少得1.5亿吧。”陈亦明说。当时的媒体,面对宏远的这次转会操作,以“招兵买马”称之,举国震动。
\n1998年的时候,万达老板王健林炮轰球员索要高薪,举了黎兵的例子,说他去宏运时,拿了50万的签字费,对此,黎兵很生气,专门找了媒体澄清。
\n“我和马儿的待遇一点也不高,就是在当时的宏远队我们收入也不是最高的。1995年我和马儿的全年收入也就20万元左右。说句实话,这个收入当时我已经很满意了。”黎兵当时说。
\n至于签字费,黎兵说自己一分钱没拿,宏运唯一给的就是一套房,自己和马明宇都有,房子在东莞,宏远集团自己开发的,1997年,黎兵离开广东前,把房子卖了,“不到20万。”
\n招“兵”买“马”后,陈亦明还盯上了山东的唐晓程、宿茂臻和邢锐,转会费都谈好了,合同也签了,但山东方面的领导以行政手段干预,转会没成,“如果他们也来了,1995年,冠军是谁的真不好说。”陈亦明说。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