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被带走的足协副秘书长陈永亮有“前科” 曾存在贪污行为

此前据《足球》报报道,中国足协国管部部长、常务副秘书长陈永亮神秘缺席了足协在苏州举行的执委会会议。有消息称陈永亮被带走调查,疑似涉及李铁案。

实际上,陈永亮早在2012年就曾被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存在贪污行为。2012年6月13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原足协裁判委员会主任李冬生的受贿、贪污案,判处李冬生有期徒刑9年。根据判决内容,陈永亮曾与李冬生多次合谋进行贪污。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李冬生在担任足管中心技术部副主任、主任期间,利用技术部负责组织裁判人员培训等职务之便,与陈永亮合谋,于2005年2月至2008年3月,先后六次以虚开发票的方式从地方承办单位的代收款项中套取公款人民币4.63万元。该款被二人私分,李冬生实际分得人民币2.33万元。

李冬生在担任足管中心技术部主任期间,利用技术部负责组织裁判人员培训等职务之便,经与陈永亮合谋,于2007年2月至2009年4月,先后十次以收取光盘费、资料费等名义向每位学员收取培训费100元,后陈永亮通过各种名目将部分培训款项在足管中心或地方承办单位的财务账目中核销。李冬生与陈永亮将收取的培训费人民币7.15万元予以私分,李冬生实际分得人民币3.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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