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冠奖5万刀!世界田联创128年奥运发奖金先河
世界田联成为现代奥运会创立128年以来首个为奥运冠军发奖金的单项体育管理组织。
世界田联当“出头鸟”,不同运动项目各有发展特点,但未必所有协会都会跟进。
《共同体》是中国之声决胜时刻联合体育大生意推出的体育商业主题对话节目,以“求同存异,聊聊大家共同关心的体育热点话题”为口号,每周一期,逢周五晚上10:00于中国之声《决胜时刻》栏目期间播出。
4月,世界田联宣布计划从国际奥委会分配的收入分成中,拿出240万美元奖励巴黎奥运会各个田径项目的冠军。世界田联将成为首个奖励奥运冠军的单项体育管理组织,未来还计划奖励所有获得奖牌的运动员。打破传统的背后有何考虑?2024年4月26日,第157期节目讨论田径商业开发的新方向。参与的三位“闲话者”是中国之声记者张闻,田径赛事解说、中国田径协会官方宣告员陈晨,体育大生意营销副总裁、盛意互动总经理罗冉峰。
本文为本期节目精华内容摘录。
01
退场多年的业余原则
张闻:最近世界田联钻石联赛连续两周在中国境内举行,让国内田径迷大呼过瘾。田径被誉为“体育运动之母”,最近又准备开创新的先河,将为2024年巴黎奥运会每个田径项目的金牌得主,颁发5万美元奖金,总奖金为240万美元。世界田联成为现代奥运会创立128年以来,首个在奥运会上奖励金牌运动员的单项体育组织。
很多人觉得世界田联此举“反传统”,因为这笔钱来自国际奥委会对各个比赛项目的官方协会的分成,而本来分成费用应该用于协会对相关运动项目发展的投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协会就发布了一个声明,对世界田联的决定表示“关切”和“担忧”,认为此举偏离奥林匹克运动的价值观。究竟发奖金偏离了什么价值观?
罗冉峰:顾拜旦先生创立现代奥运会的时候,主张所谓的“业余精神”。即所有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应该都是业余运动员,他们不能以体育运动作为谋生手段。这个思路主宰了现代奥运会较长的历史,直到20世纪60、70年代才开始松动。尤其是奥运自身在积极做商业开发,最优秀的运动员——他们通常是职业运动员——来参赛,就成为奥运会的最大卖点。这样子业余原则就越来越难坚守。
但是还有一些理念延续了业余体育精神。例如你虽然是成名的专业运动员,甚至在商业价值很高的运动里有很强的收入能力,但来到奥运会,你纯粹是在一个未来展示奥林匹克精神而比赛的场景。所以世界田联发奖金确实又改变了一些传统。
《奥林匹克宪章》曾要求非业余运动员不得参与奥运
张闻:《奥林匹克宪章》第26条曾经规定,参加运动的人要单纯为了身体精神受益,或者某种社会利益,而不是为了直接或者间接上获得物质。规定甚至要求运动员的去年集训时间不能超过两周,如果运动员由于运动才能而接受政府、学校、商业机构的补贴,也不能视为业余运动员。
但正如冉峰所说,奥运会的繁荣令竞技体育受到重视,有了更大的商业价值。“职业”成为这种商业价值背后的支撑,吸引更多天才运动员。奥运会要坚持业余、坚持非职业,结果在上世纪80年代遇到运营瓶颈;商业化之后,自然就很难再去强调最纯粹的业余了。
02
世界田联愿做“出头鸟”
张闻:现在世界田联更进一步,要当发奖金的“出头鸟”。为什么世界田联要这样做?或者为什么它会成为第一个这样做的组织?
陈晨:我们首先基于业余原则再延伸一下。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美国“梦之队”篮球队出赛,已经宣告业余原则彻底被打破。而单从奥运会的田径项目来说,奥运田径运动员几乎不存在业余运动员。只有小组赛和及格赛中,可能出现凭外卡参加的业余运动员。另外,以往田联会公布奥运会参赛标准,设置A、B标。现在没有A、B标一说了,只有一个标准。剩下的标准就是通过参加世界田联旗下的职业赛事争取积分。所以现在的世界田联体系下,已经不存在除了外卡赛以外、入围奥运运动员是业余选手的可能性。
按照世界田联主席塞巴斯蒂安·科的说法,他希望国际奥委会欢迎这项举措。因为世界已经变了,体育运动的发展也要适应相应的改变。奥林匹克存在原教旨主义,但是要随着时代演变融入新的生命力,才能长期发展下去。
田径是奥运会的绝对焦点项目
接着我们再进一步讨论世界田联这样做的理由。一个诱因是世界田联的影响力。世界田联是国际奥委会的创始会员单位,它不但在国际奥委会和夏季奥运会单项体育联合会协会有投票权,2015年北京申办2022年冬奥会的时候,北京也要争取世界田联——当时还叫国际田联——手上对冬奥会的投票权。另外世界田联还是全球注册运动员数量最多的单项体育联合会。所以尽管在具体的收入体量上,世界田联无法和国际足联或者其他一些组织相比,但是从世界体坛的影响力、注册运动员数量的角度来说,它仍然堪称世界第一大单项体育协会。所以由世界田联当发奖金的“出头鸟”,符合世界田联的江湖地位,甚至一定程度上说世界田联责无旁贷。
另一个因素是现任主席科的商业性改革思维。科在2015年上任,一直在按部就班地推动世界田联商业化改进。例如扩大商业联赛的规格,在钻石联赛之外独立推出洲际巡回赛、室内世界巡回赛等等,通过做大赛事体系来做大商业盘子。又如投入更多资金,改善旗下赛事的商业展示效果,让赛事在转播效果和现场观赛效果方面都有新的升级,进一步刺激田径的商业池子。一系列的改革工作推进下去后,下一步,就来到奥运层面、来到对奥运冠军的奖金支持了。
03
其他协会不会轻易跟进
张闻:田径奖励冠军会不会引发其他项目效仿?还是只有世界田联有能力这样做?
罗冉峰:我认为要分两点考虑。首先是世界田联自身的优势确实很大。巴黎奥运会上,田径项目预计的分成是3948万美元。从中拿出240万美元分成,这个比例很小。而且田径、游泳和体操是分成最高的三个奥运项目,而田径又单独比游泳体操的分成多大概800万美元,相当于以240万为标准的话,田径单是拿出与分成第二高的项目的差额,已经够再发三次奖金。可见世界田联的收入前景是比较理想的。
第二点是考虑不同项目的自身情况。刚才陈老师提到了足球,我认为国际足联就不会这样干,因为国际足联对奥运赛事的态度一向是很微妙的。而同样是职业化比较发达的项目,像网球、高尔夫等,倒是有可能愿意发奖金。因为这些运动对应的、被国际奥委会认可的管理组织,并不是这个项目里面收入能力最强的组织。例如国际网联的收入能力就比不上ATP和WTA两大巡回赛,也常有头部网球运动员不参加奥运。所以对国际网联来说,他们也许会考虑用奖金吸引运动员。
还有其他项目的情况或者会更复杂。它的运营本身依赖于四年一度的奥运会分成。这些分成的确都要花在项目的宣传推广上,有可能没能力划出专门款项给运动员发奖金。尤其对于一些所谓小众项目协会来说,发奖金是“不能为”而不是“不想”。整体来说我认为,是否有其他协会跟进世界田联的做法,取决于对应协会的发展情况,以及协会在这个项目内部的影响力和收入能力。
钻石联赛是优秀田径选手的日常争取奖金渠道
图:2024长三角国际田径钻石赛
陈晨:我从媒体人的角度梳理了一下, 4月10日发奖金消息出来以后,媒体在不同阶段的反映。第一波次媒体反应就是纯粹的报道,指出世界田联有这样一个决定,除此之外没有补充数据、没有观点输出。然后是加拿大CBC电视台体育频道发声,支持科的做法,认为奥运奖牌具有情感价值,但情感价值无法偿还你的抵押贷款。科的做法有助于提高田径运动知名度。
大概十天之后是第三波次的报道,媒体口径出现了一些变化,更多协会也开始表达态度。例如国际自行车联盟就表示,对于自行车项目来说,顶尖运动员本来就是吸金机器。把最多的利益给顶尖运动员,并不适合自行车运动的发展。国际篮联直接说,我们不会给冠军发奖金。夏季单项体育联合会协会和国际奥委会的意见是,世界田联率先提出了一个问题,令人担忧其他项目的运动会会不会向其所属的单项体育联合会施加压力。
田径运动员也开始发声。加拿大100米和200米选手阿伦·布朗认为,希望所有进入单项决赛的运动员都能获得奖金。只给最好成绩的人发奖金不利于项目发展。另外他还间接表达一个意思,世界田联发奖金的尝试作为撬动更大商业前景的杠杆,有点“开得太小”。他还希望,田径选手能在世界田联内部投票表决这种大事件,而不是让上层理事会简单决策。
总体来说,我认为世界田联这样做有自己的一套独立背景。一方面是田径有推动职业发展的需求,田径运动员的收入相对足球、网球、自行车运动员偏低。世界田联需要更多的钱来做好运动员服务,现在通过发奖金来撬动更多资源的流入。另一方面是,48个奥运田径项目中,除了竞走和马拉松之外都是场地赛事。而田径项目当下发展情况中,场地项目和公路跑的运动员收入严重不平衡。世界田联金标路跑赛事的冠军奖金4万美元,钻石联赛冠军才1万美元、哪怕得了总冠军也就3万美元。世界田联也有必要做一些事情,平衡场地赛和公路跑之间的收入差异。所以不同项目有不同的专业发展方向,各个协会也面临各自琐碎的、细分的现状,没有什么可以一刀切的操作。这意味着其他协会不会轻易跟进发奖金的做法。
04
发还是不发,还有很多问题……
张闻:正如陈老师所说,要不要给运动员发奖金,除了是协会要考虑的问题,也让我们意识到不同运动项目的发展差异。例如如果一项运动高度商业化,那么运动员获得的平均收益高于其他项目,他们可能对在奥运会上分配奖金的诉求不会特别强烈。例如网球项目中,德约科维奇、纳达尔他们会说,把精力放到奥运会,是对极致荣誉的追求。这时候他们的想法有点回到国际奥林匹克精神的起始状态了,所谓的业余精神不仅仅是一种对荣誉的纯洁需求,背后还隐藏着有闲阶层实现财务自由后的精神旨趣。
而有的运动在全球范围内的商业化推广不算理想,运动员非常需要奥运会的曝光机会。如果这个曝光机会除了给他们带来关注和流量,还能带来一定的奖金,对他们来说肯定是非常宝贵的。因为项目商业化程度没那么高,任何新的收入来源都很有价值。
第三种情况可能就是世界田联、世界泳联那样,协会有一定商业开发能力,运动员也有一定知名度,但是运动整体商业化没有足球、篮球、网球、高尔夫那样出差。这时候奖金相当于是一个杠杆,反馈到运动员群体中之后,运动员的动力也更加大。那么两位认为奥运会是否应该给运动员经济鼓励?
运动员的全力付出,创造奥运的巨大价值
罗冉峰:这类型争论在体育界的持续时间也挺长了。篮球的同类争论就比较有代表性,美国大学的NCAA很有人气,但大学生运动员无法获得奖金或薪酬。现在情况已经有所松动,美国大学生运动员的收入条件变好了,包括一些肖像权的变现。发奖金这个事情,有时候是不患寡而患不均。创造价值的一批人,享受收益的是另外一批人,势必彼此产生矛盾。矛盾日渐激烈下最终只有两种结果:要么大家都放弃收益,要么一方让渡收益。
因此,我个人对是否发奖金没有明确的态度,但我只是指出无论如何都要有一个协商机制。不发奖金,也许可以有其他渠道将奥运光环兑换为收益。古希腊时代的奥运会也是这样,运动员带着橄榄叶回到自己城邦,会有良田美宅等奖励。要是国际奥委会真的美其名曰鼓励奥林匹克精神,那么国际奥委会也一定要解释清楚,奥运会创造那么大商业收益,国际奥委会是不是真的把这些资金都完全落实在支持奥林匹克、支持体育运动发展方面。
张闻:您这样说还提醒我另一个问题,要是决定发奖金,那么怎样发、给谁发、分配模式怎么样,都是非常宏大的问题。国际奥委会和相关单项委员会需要为此进行一轮又一轮的讨论。陈老师怎么看?
陈晨:我是比较支持的。这主要基于一个事实,奥运会有赞助商,大部分国家队、运动员也有赞助商。这些赞助商旨在利用奥林匹克这样的巨大IP来露出,然后实现商业上的一些诉求。既然不同的赞助商以不同的形式走进奥运场景,这就意味着奥运会已经无法避免地创造了价值。这种价值显然不应该独享,而是要有为此作出贡献的参与者分享。所有发奖金也是一个促使奥运利益分配公开透明的机制,让奥运的商业价值兑现在更合理、更光明的场景下进行。
张闻:其实国际奥委会也在多轮改革后提出以运动员为中心。我认为这是一个让奥运故事讲下去的非常重要的核心。那么怎样理解以运动员为中心?当中自然少不了运动员话语权的提高、运动员参与更多决议的机制,以及运动员收益情况的改变。感谢两位作客本期节目,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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