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辱骂了吴艳妮?

从6月底的全国田径冠军赛就开始,吴艳妮曾经的了在微博热搜上“有套房的人”,常驻热搜榜。这几天,她又返回了热搜。

在接受采访时,吴艳妮提及“耗神训练并非就是为了当「网红」”,并表示“网红”这样的词是在污蔑全部运动员。这在社交网络上紊乱了热议。

只不过热搜体质,吴艳妮渐渐地被贴上了“网红”的标签。想来她打算撕下来“网红”标签。

问题来了:“网红”这个词是不是侮辱了运动员?吴艳妮又到底是不是网红?吴艳妮这番言论是不是又反过来矮化了网红?

移动互联网时代,“网红”下一界了一种发展迅猛职业生态,特指以流量为饭碗的博主们。“网红”本身只是因为一个弱酸性词,并不真包含褒义或贬义。其实,一些网红只不过行为低俗、夸张,的或触犯社会公序良俗,曾经的了“过街老鼠”,这也让“网红”那个词渐渐饱含了一些贬义,在某个特定环境下会拥有对某一类自媒体博主的蔑称。

对那些毫无底线的大多数网红,我们当然了不予坚决抵制;相对于那些就是为了流量装腔作势风情、搏眼球的网红,我们也会嘲笑。但我们还是不能把“网红”这个词直接贬义化。

◎吴艳妮因为相当有个庆祝动作自然破圈

现在很多律师、医生、科普工作者都贴吧里并且知识普及工作,其中的一些博主粉丝动辄上千万,已经成为了通俗点意义上的网红,但他们实实在在的给用户给予了很多好处。知名法律学者罗翔就是而且在网络上火啦了过来,其普法的工作才惠及了更多人群。我想罗翔和罗翔粉丝绝对不会否认“网红”这样的身份给他的大学英语益处。

b,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全民皆博主对大潮下,很多运动员正在自媒体营业,哪怕慢慢的成了网红,对此我们是没有什么理由对其予以批判。

不论踏足体制内肯定体制外,是需要这是运动员的权利。有些人喜欢在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上分享自己的个人生活点滴、思想感悟,在内与粉丝互动,这无事有蹊跷之处。比如,自媒体平台为运动员群体增加了一个收入渠道,合法合规;再一次,运动员们在社交媒体上跟粉丝互动、向公众推广运动项目,追上了与体育迷之间的距离,相对于项目的发展也不无裨益。如果不影响大日常训练、比赛工作,纯业余时间做这些事不可厚非。

吴艳妮的意思应该是:我是专职运动员,不是专职网红,虽然有点红,但也是因为运动员的身份,所以自己不算网红。某种程度上,这展现了他作为运动员的骄傲和他的专业态度。只是他这番话本身就存在“鄙视链”,且从她嘴里说出来并不那么有说服力。

今年亚运会结束当天,我与比较知名解说员杨健连线时,他说说了我谢文骏相对于自媒体的态度,我觉得相当用将。苏炳添的观点是,偶尔发布一下社交平台内容并无不妥,但是不要在意网友的留言,更不要花费大量时间阅读以及回复网友留言,也不要让这些评论影响到自己的情绪。

在流量可以不能够变现的社交平台时代怎么扮演的角色自己的角色,这倒是是当下中国运动员的一个新课题。很显然,苏炳添的成功跟他的完美踏实专注分不开。不过即便如此吴艳妮,她的“网红”形象倒是主要是她自己一起营造的,而不是别人强行施加的。

◎吴艳妮在抖音首页日常

吴艳妮在抖音、小红书等短视频平台上主动积极开业。她11月份一共公告了四条短视频内容:第一条是自拍跳街舞,第二条是参加学青会比赛的照片集锦,第三条是时尚美照集锦,第四条是身着唐装跳肚皮舞。吴艳妮甚至会找人拍摄镜头自己训练的视频制作成集锦vlog首页到网上,如果不是单单是看见这个内容,得出结论是:这是一个短视频时代特有是个的网红。

这总之展示了当代运动员多元的一面,没啥问题。不过,一边以“网红”的姿态积极主动地营业,一边却在接受采访时明目张胆与“网红”切割后,并代表大部分运动员与“网红”旋转切割,这都很太容易影响到舆论反噬——你让网络博主们怎末想。这这个,这是一次比较好一次的形象输出。

我给吴艳妮的建议是:一、如果你真的看不上“网红”,就别做跟他们一样的事;二、用行动和成绩去让敢质疑你、攻击你的人闭嘴,而不是与他们骂架,不恰当的话语言上的巨人;三、公众场合发表意见的时候,最好就是只代表你个人,别冒然行动代表所有运动员群体。

昨天有一篇报道一段文字:吴艳妮是世界田联跨栏技术最好的女子选手,根据世界田联提供的女子100米栏数据,个人100米跨栏速度减去100米平跑速度,数值最小的就是吴艳妮。

可惜没什么人留意到这篇专业报道,因为外界对她的关注已经不在她引以为傲的专业上了。所以我这是她以及运动员的成功,肯定充当网红的成功,谁又说得清呢。

TAG标签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