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CBA不是法外之地 恶性犯规重则坐牢

在过去一周,卫冕冠军广东男篮成了众矢之的:威姆斯、胡明轩、曾繁日先后因为出现在CBA赛场上的一系列犯规动作,频繁登上了社交媒体的热搜,进而引发了不少球迷情绪上的对立——本赛季一直“默默无闻”的CBA联赛,突然变得引人关注了。


社交媒体上的论战可谓一地鸡毛。如果说威姆斯持球突破时对韩德君的犯规动作,胡明轩对郭艾伦、赵继伟的“垫脚”,尚存在非故意的可能性的话,那么曾繁日防守正在投射三分的孙铭徽时伸出的那一脚,可就不太容易辩称为非故意了。

“广东垫脚队专废国家队后卫”“一没往前跳进三分线内,二没前后脚,怎么洗”“这一大步,不去练跨栏可惜了”……面对网上球迷的一片责骂声,自知理亏的广东宏远俱乐部也没有像之前那般强硬,保持沉默似乎成了最好的选择。


这不是CBA第一次在比较短的时间内,连续出现争议事件。过去几个赛季,几乎都有球员因为犯规动作过大导致对手受伤而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那么,为什么CBA联赛总是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这其实是多方面的原因导致的。”某不愿具名的专业教练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可能和球员的个人能力、打球习惯有关系,也可能和教练的临场要求有关,还有就是年轻时训练的环境也可能是诱因。”

也就是说,有些防守型球员,动作就是会比较大——之前,前上海男篮球员罗旭东就曾在比赛后主动找到北京首钢外援林书豪,告诉对手,自己的球风一向如此,这样的防守强度并不是刻意针对某个人;还有就是教练可能会要求球员,对对方的重点球员采取更强硬的防守方式,这种情况比较容易导致防守动作过大;再有就是,在个别球员成长过程中可能会养成一些防守时的坏习惯。

但无论如何,尊重对手和自己的职业生涯,都应该是职业赛场上各方所恪守的底线,如果这个底线被突破的话,可能受到的不仅是球迷的谴责、行业的唾弃,甚至是法律的惩处。

“在民法典颁布之后,其实对体育行业的一些纠纷进行了解释。”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夏侯律师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其基本精神就是,体育运动是有风险的,如果在运动中受到伤害,不存在主观故意就不用负责任,但如果有故意伤害的行为,就可能涉嫌违法。以之前的几次颇受关注的判决为例,打羽毛球被对手用球打伤眼睛,老人穿过篮球场时被撞到,最后法院都以原告‘自甘冒险’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如果应用在CBA赛场最近发生的问题上:威姆斯在突破时对韩德君的犯规动作,如果上升到法律层面,一旦被认定是有主观故意,且通过相关机构检查认定为轻伤及以上——事实上韩德君的鼻梁骨已经骨折——很可能要负刑事责任,而像胡明轩、曾繁日的垫脚动作,一旦构成故意伤害,同样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处罚。

“一般来说,体育行业都采取行业自治的方式解决行业内部的问题,这其实是一个快速解决机制,因为不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其实都要耗费不小的时间成本。但行业自治,其实就要求不论是踢足球还是打篮球,在规则的制定完善程度上、问题发生后的反应速度上,都有更高的要求。CBA联赛最近发生的事情,其实是敲响了一个警钟。”夏侯律师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CBA联赛不是法外之地。运动员们做出伤害对手的动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尚可以在行业范围内进行惩罚,一旦因为“垫脚”、肘击等犯规动作,危及他人的职业生涯,甚至导致他人职业生涯终止,受伤害的运动员完全有权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届时,施加伤害者可能面临的,将是赔偿甚至牢狱之灾。从这个角度上说,CBA联赛的各个层面,亟须守住行业底线,一旦出现严重的伤害,所面对的将是严肃的法律问题,职业联赛的价值势必随之大打折扣。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杨屾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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